朝阳法院在申请执行人初某、于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郑安林民事纠纷一案过程中,暂未查询到郑安林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因郑安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初某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朝阳法院决定悬赏查找郑安林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依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京0105民初2662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本金230000元。
悬赏金额
凡向朝阳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郑安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朝阳法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5%作为奖金。
悬赏时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朝阳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伟法官
010-85998929
陈菁法官助理
010-85998377
顾淼法官助理
010-86377414
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
010-86377515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南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张伟法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