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申请,本院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陈乐明
身份证号:36252619711209****
户 籍 地:乐安县南村乡茅岗村烟坑组
执行标的:500000元
执行案号:(2024)赣1025执恢69号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真实有效并经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提供被执行人位置信息并实际拘留到位的,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给予500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94-65651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申请,本院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邓为辉
身份证号:36252619790720****
户 籍 地:乐安县鳌溪镇鳌溪村万龙村小组执行标的:40000元
执行案号:(2024)赣1025执1172号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真实有效并经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给予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94-65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