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楷格 2025-05-09 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下列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
被执行人:王成龙,男,1990年05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大步口村朱家膀组,公民身份号34240119900518****。
执行依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3)皖1503民初622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28185元。
悬赏条件:凡是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被本院实际控制到位,申请执行
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联系人、举报电话:许法官;电话:0564-3360320.(或书面邮寄至: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许法官、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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