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谢兆高与被执行人陈海兰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海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陈海兰,住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河头街234号。身份证号码33032119740824****。
执行案号(2020)皖1124执1888号
执行标的额244900元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陈海兰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的,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举报人1000元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自2025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