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楷格 2025-04-22 26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邹业斌与被执行人郝泽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邹业斌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本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郝泽松的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鲁0827执1368号

被执行人信息:郝泽松,男,汉族,住山东省鱼台县张黄镇南陈村068号,身份证号370827199708062011。

执行依据:(2024)鲁0827民初1125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标的:欠款147309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从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法院已掌握的除外),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1000元付给举报人作为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的财产线索有关情况严格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537-6509371

联系地址:鱼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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