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楷格 2025-04-22 25

因被执行人刘世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

NO.1 被执行人

刘世杰,男,汉族,1968年7月1日生,住西安市鄠邑区五竹街道青联村三组 ,身份证号码:61012519830219051X

NO.2 执行依据

(2022)陕0118民初3416号

NO.3 执行标的

49442元

NO.4 悬赏条件及金额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世杰下落线索,有助于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支付酬金2000元。

悬赏期限:2025年4月21日-2026年4月21日

联系人:石志蔚

举报电话:029-81499811

举报时间:

工作日

09:00-12:00

14:00-18:00

联系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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