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黄武兵离婚纠纷一案中,因黄武兵未履行本院做出的(2024)皖0122民初80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高某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执行案号:(2025)皖 0122执399号
被执行人信息:
黄武兵,男,1978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元疃镇黄圩村黄圩组,公民身份号码340123197804063112。
二、申请执行标的额:519200元。
三、悬赏金额及条件:
凡向法院提供上述被执行人有效线索(或提供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的)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支付悬赏,申请人自愿承担该笔悬赏金费用。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51-67755305 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