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楷格 2025-02-14 44

因被执行人廖美莲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用于支付提供新线索的单位或个人的奖赏。故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廖美莲

性别:女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窝告村石堪上*号附*号

身份证号:3607821985****6263

执行案号:(2025)赣0703执31号

未履行标的款金额:83.34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97-668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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